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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给小三打的借条有效吗

2023-03-01 22:56 来源:贴刊网 点击:

老公给小三打的借条有效吗


当婚姻出现问题的时候,我们都会想到离婚。因为婚姻出现问题以后很容易就会对自己造成伤害,因此离婚就成为了大家都会遇到的问题情况。那么男人给小三打借款条有效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肯定是有效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虽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一方向第三者借款后又向第三者出借又又分给第三者的行为是否有效呢?

1、配偶一方向第三者出借债务,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认定为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应当由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举办人所有。但婚前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应付还或者分担的部分,以及婚后一方可以与他人约定为个人合伙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以及夫或妻一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为个人财产的,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该债务应当认定为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该债务不能由双方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个人无限连带责任形式。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中所说的“约定离婚”是指离婚时,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巨额财产相混同;夫妻双方所负债务与婚姻关系以外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承担债务之间无区别。

2、如果夫妻一方为追求“小三”的感情,或者对其具有一定的控制欲,有可能出借的款项用于与小三发生不正当关系,这就涉及到了第三者权益保护问题。

夫妻一方向“小三”借款后又向第三者出借,第三者有权要求其偿还。《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和对各自债务的共同偿还能力”。夫妻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以合法经营所得为限对其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出借的款项用于有配偶人与小三发生不正当关系,将导致配偶双方各自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不同的权利,也即是:夫妻可以在离婚后对各自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婚姻关系不能继续维持下去或离婚后,配偶一方基于离婚或再婚等原因要求另一方对这部分配偶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如果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该借条真实存在的情况下,或者因为其约定无效而导致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时,人民法院应予以驳回。以上内容就是今天为大家分享的一些内容了。

3、夫妻之间共同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约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双方必须完全自愿;(2)约定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对双方具有约束力;(4)双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除外。如未约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明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第19条规定应当视为是不利于维护夫妻双方利益的约定。

4、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继承或分割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婚生子女享有与养女同等的权利。不能说所有的子女都不享有继承权。但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只能在其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民事活动,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预。子女在未成年时受到父母关爱、照顾和保护,不因父母的离异而受到任何限制,包括死亡后。未成年子女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以及被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均由无过错方享有,父母有权代为分配。未成年人获得的抚养费和赡养费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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